自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意見》(國辦發〔2016〕8號,即8號文)引發廣泛關注以來,近日《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工作程序》《化學藥品仿制藥口服固體制劑一致性評價申報資料要求意見》《藥物溶出儀機械驗證指導原則的意見》已掛網征求意見,可以看出一致性評價工作正緊鑼密鼓地進行,顯示出國家和主管部門將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工作的推進提至產業發展戰略高度。
積極影響
⒈提升我國仿制藥整體水平
現行政策將促使所有仿制藥生產企業提高研發和生產標準以通過一致性評價,進而提升我國仿制藥行業的整體水平,有望徹底改變我國部分仿制藥有名無效的局面,實現仿制藥質量和療效與原研藥真正意義上的一致。
2.推動醫藥工業創新
一方面,8號文要求仿制藥需與原研藥在生物等效性(BE)和治療等效性(TE)等方面達到一致,部分企業可能會因此轉移戰略方向,將研發重心轉向創新藥。另一方面,圍繞仿制藥一致性評價開展的技術、工藝、療效等方面的再研究,有助于提升企業消化吸收再創新的能力。
3.提高行業集中度
新政實施后,一些實力不足的中小企業有可能放棄再注冊甚至放棄生產,進而出現部分中小企業關閉或被大企業兼并的情況,長遠來看,有利于淘汰落后產能,提高行業集中度,完善企業組織結構。
4.加速仿制藥走向國際
我國仿制藥通過世衛組織PQ認證、美國cGMP認證、歐盟GMP認證、澳大利亞TGA認證、英國MHRA認證等國際公認認證的相關企業還不多。通過強制開展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有助于提高我國仿制藥的整體質量與療效水平,提升國際競爭力,推動國產仿制藥出口。
還需關注哪些問題
⒈仿制藥格局將重新調整
品質優良的仿制藥占比將提高。一方面,大企業會進行產品線的整合,保留首仿藥和市場占有率高的仿制藥等有競爭優勢的品種進行一致性評價,其他品種則可能不予再注冊。另一方面,部分小企業會主動選擇放棄生產。鑒于此,一致性評價工作順利推進后,首仿藥和質量療效好的普藥市場份額有望增大。
2.低價藥、小品種藥短缺問題不可小視
在不進行一致性評價的情況下,低價藥、小品種藥對于企業來說都屬于沒有利潤空間的產品,沒有生產動力,有的品種甚至已經停產。
在仿制藥需要通過一致性評價才能上市的情況下,企業首先會考慮成本產出比,傾向于優先選擇銷量大的品種進行仿制藥一致性評價。加之國家低價藥和定點生產政策處于試點階段,低價藥和小品種藥仍存在斷供風險。
3.仿制藥價格上漲的可能性
企業進行仿制藥一致性評價,不僅需要做BE、TE、體外溶出度試驗,還要進行文號注冊補充申請審批,這兩方面都會增加相關成本,可能導致價格上漲。招標方面,價格上漲會導致仿制藥相比原研藥的比較優勢降低,不容易中標。需求方面,即使醫保給予政策傾斜,對于廣大患者尤其是慢病患者來說,負擔是否會加重,也是需要關注的。
還有這些建議
一是建立低價藥和小品種藥的短缺預警機制。首先,做好前期調研工作,預判可能停產或斷供的品種,并根據臨床可替代性與否分類。其次,針對臨床不可替代的品種,一方面,鼓勵具有文號實力較強的企業從社會責任的角度出發積極進行一致性評價;另一方面,從國家安全的角度考量,由國家層面根據臨床年需求量儲備一定數量的原研藥,以備相應品種出現短缺時使用。再次,根據相關政策,繼續對低價藥和臨床必需的小品種藥物進行扶持,實現在市場失靈后通過政策導向保證以上兩類藥物的正常供應。
二是加大對普藥仿制藥的扶持。一致性評價后,仿制藥價格相對于原研藥依舊有優勢。而針對目前消費者廣泛使用的普藥仿制藥,建議從兩方面出臺相關措施:首先,企業按照一致性評價新政要求,從技術改造專項等國家專項扶持角度進行扶持。其次,為患者利益著想,除了按照新政對消費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進行醫保政策傾斜外,建議另設慢病醫療保險,將常見慢病納入目標范圍,在常規醫保基礎上進行“二次保險”。
三是完善配套政策。完善招采政策。建議招采政策以“質價一致”為出發點,給予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與原研藥同等中標的政策。
四是完善醫保支付政策。建議將仿制藥與原研藥同比例報銷政策改為同額度報銷,以帶動企業通過一致性評價的積極性。
五是強化監管。仿制藥與原研藥療效是否一致,還與GMP認證情況、有效不良反應監測情況、雜質研究情況、原輔料質量控制情況等息息相關,要求政府和企業兩方面都要監管到位。政府方面,繼續加強對藥品生產企業的監管,重點檢查是否按照新版GMP要求組織生產和原輔料來源。企業方面,提高安全生產覺悟,加強企業內部從上到下EHS的培訓學習,重點加強生產線的質量控制。
■曹慧莉
TA建言>>>
鄭維義(國家“千人計劃”專家):對于兩個征求意見稿,總體感覺內容詳實,具體要求細致。例如生物樣品分析部分,這也是讓業界不要去猜測,就按指導意見去做,基本上是可以的,像是一個SOP,有中國特色。
Steven(某跨國藥企研發博士):意見稿比較清晰地表明了主管部門的工作重點,以及各相關部門在一致性評價工作中的責任和內容。國內仿制藥向省局提交和申報相關資料,已在中國上市的進口仿制藥向國家總局提交和申報資料。流程很清晰,目前還缺少每一具體步驟的工作時間。尤其是現場核查、生產核查,還有境外核查等花費的時間,也是企業非常關心的。
其次,意見稿提到會發布評價品種名單,這是很好的措施,是否意味著一致性評價將集中審評?如果是,如何兼顧國內外仿制藥的受理時間?如果不是,會否出現審評資源重復浪費的情況?
再次,改變處方工藝的按照藥物補充申請來操作,申報資料要求中強調了處方再研發和工藝再研發所需的材料,強調了需要提供變更前后的參數以及變更的科學性。補充申請是否意味著不由一致性評價辦公室來受理,是否不受2018年大限限制?希望給予再明確。
陳周全(某大型央企醫藥研發中心博士):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意見稿再次強調了研究的規范對客觀評價質量真實性的重要意義,也意味著一致性評價研究提交的申報資料一定要有按照該指導原則開展的溶出儀機械性能校驗報告單。并且整個校驗過程的記錄應詳實,能充分舉證校驗的真實性。另外,技術操作上原則已講得很清楚,主要是強調執行的規范、真實。
小妖(行業資深人士):一致性評價的配套政策出臺了,很歡迎,企業等了很久了。在此還提出幾點疑慮:一是意見稿對于參比制劑的選擇要求比較高,要提供參比制劑的處方、制劑工藝等,對企業是個挑戰。
二是溶出儀做機械驗證企業方面是沒問題的,但意見稿提出“不同溶出儀之間結果差異考察”,是否需要用多品牌、多型號的溶出儀進行多次驗證,再將多次驗證的數據進行比較?如果是的話,對企業來說是不小的壓力。
第三,此前相關文件提出,“若原研企業能證明其地產化藥品與原研藥品一致,地產化藥品也可作為參比制劑使用”,如果原研藥不自證,那么相關的地產化藥品、進口藥等是否也需進行一致性評價?
還有,在新政出臺前,企業前幾年已經有做藥學部分比較的那些數據是否還能用?是否要等溶出儀機械驗證完成之后產生的新數據才算有效?希望這些都能再明確。
朱軍生(魯抗醫藥):兩個意見稿是深入貫徹“質量源于設計”(QbD)的藥品質量管理理念的重要舉措。建議工作程序注重公開化和透明化的兩化融合,申報資料注重標準化和信息化的兩化融合,讓更多制藥企業在不斷提升仿制藥研發生產質量水平的過程中,打造更加具競爭力的藥物自主創新開發能力。
秦衛華(中山大學藥學院藥研中心):“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工作程序”特別提出了建立咨詢平臺,對一致性評價有關政策和工作程序等內容提供咨詢指導,還明確了各有關部門咨詢指導內容的分工。這對仿制藥研發過程少走彎路、節約時間和資金成本具有很大幫助,有望加快仿制藥審評速度,也提高了申報后監管部門的工作效率。
www.PharmNet.com.cn 2016-03-31 醫藥經濟報
北京藥學會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中路2號小二樓2層
本網站瀏覽46628531次
Copyright 2012 北京藥學會( 本網站所有內容未經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轉載 ) All Rights Reserver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