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網2月17日訊 2016年2月3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取消13項國務院部門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10號),規定取消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AP)認證。
www.PharmNet.com.cn 2016-02-17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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