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動態信息 政策法規
政策法規
字號 16

藥物臨床試驗數據造假 問題出在哪兒

2016年01月26日

藥物臨床試驗數據是判定藥品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重要依據。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最近在一份發給各地食藥監局的通知中指出,該局在對部分藥物臨床試驗機構現場核查時發現,大部分試驗項目存在數據不真實、不完整、不規范問題,但這些項目之前卻都已經自查,并通過了當地食藥監局的核查。

藥物臨床試驗弄虛作假的問題到底有多嚴重?如何處理?日前,記者就此采訪了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副局長吳湞。

727個藥品注冊申請被主動撤回

真實、規范、完整的臨床試驗,是藥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源頭保障,對其數據進行核查是藥品審批上市前的法定程序。但藥品注冊申請中的臨床試驗數據不真實甚至弄虛作假問題,到了亟須整治的時候。

2015年7月22日,食藥監總局發布《關于開展藥物臨床試驗數據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在全國開展了被稱為“史上最嚴”藥物臨床試驗數據自查核查工作。此次自查核查涉及公告發布前的1622個待審藥品注冊申請,其中新藥948個,仿制藥503個,進口藥171個。

吳湞介紹,在企業自查階段,申請人要求撤回的注冊申請317個。此后,食藥監總局分兩批對部分生物等效性試驗項目進行核查,對臨床試驗數據存在不真實、不完整問題的24個注冊申請,做出了不予批準的處理。截至2015年12月14日,申請人主動撤回藥品注冊申請合計727個。未被批準和主動撤回的藥品注冊申請,占總數的46.3%。

完整性和規范性方面的問題主要是部分臨床數據缺失,不足以做出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判斷,而真實性問題則涉嫌造假,要嚴重得多。“真實性方面,包括編造數據、篡改數據、瞞報數據、原始數據無法溯源、試驗用藥品不真實等。”吳湞說,例如,進行對比研究的試驗制劑和參比制劑為同一制劑,瞞報嚴重不良事件、違背試驗方案的合并用藥等。“這類行為多數具有明顯的主觀故意性,嚴重危及申報上市藥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藥物臨床試驗過程缺乏監督

藥物臨床試驗數據造假是很多國家都曾出現過的問題。30年前,美國一些制藥企業為搶先申報仿制藥,也曾出現過大量數據造假行為。美國藥監部門制訂了嚴厲打擊數據造假的政策,對仿制藥行業進行了徹底整頓。

吳湞認為,臨床試驗數據不真實、不完整,有著深刻的歷史和社會原因。我國現代制藥業起步較晚,歷史上藥品嚴重短缺,盡管后來解決了藥品可及性問題,但部分藥品質量與原研產品質量療效等仍存在不小的差距,藥品研發基礎和臨床試驗管理監督都很薄弱,藥品審評力量也不足。

“這還與整個社會對知識產權尊重不夠、對藥品臨床試驗者的勞動尊重不夠等有關系。”他說。不過,主要問題仍然出在藥品注冊申請人及其委托的臨床試驗機構身上。

吳湞指出,一些藥品注冊申請人對臨床試驗過程不參與、不監督,有的授意或者默許臨床試驗造假。申請人委托的臨床試驗機構對試驗行為沒有履行相應的監督責任,有的甚至成為規避監管、弄虛作假的“教唆者”。

此外,臨床試驗研究者違反有關規定,沒有將試驗中的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地載入病歷和病歷表中,甚至篡改數據。而藥品監管部門對臨床試驗現場檢查流于形式,并未及時發現問題。

藥物臨床研究亟須提高試驗管理水平

盡管數據不真實屬于臨床試驗中很嚴重的問題,“但在實際處理中不會一律認定為故意造假。”吳湞特別強調,要嚴格區分數據“不真實”和“不規范、不完整”兩類性質不同的問題。數據不真實問題,屬于主觀故意的,必須嚴肅查處。

本著“嚴懲故意造假,允許規范補正”的原則,各地對臨床數據的核查將不追求藥品注冊申請的撤回數量,是否撤回由申請人、臨床試驗機構在自查基礎上自行決定。各地藥物臨床試驗機構要在2016年1月10日前完成自查,并將由所在省食藥監局進行核查。

針對省局核查“不細致”“核查質量不高”等問題,食藥監總局將繼續組織核查,若發現試驗數據有問題,將同時追究未能有效履職的省局核查人員的責任,并公開處理結果。“加強對臨床數據的核查要成為常態,凡是待審評上市的藥品必須逐一開展臨床試驗數據現場核查。”吳湞說,但要杜絕臨床試驗數據弄虛作假問題,還須加強臨床試驗管理。

據悉,食藥監總局將聯合相關部門,有針對性地開展臨床試驗培訓工作,提高臨床試驗管理和研發水平。

需要指出的是,作為一種科研行為,藥物臨床試驗具有較高風險,且會占用承擔試驗工作的醫療機構的醫療資源,需要有合理的報酬。食藥監總局核查發現,試驗數據存在問題的,很大一部分是收費低、試驗項目多的臨床試驗機構。因此,吳湞建議加強對臨床科研人員和臨床試驗機構的支持。“既要使科研人員有合理的收入,參試患者有合理的補償,又要考慮醫療機構機會成本的補償,這樣才能把臨床研究作為科學技術產業發展起來。”

www.PharmNet.com.cn 2016-01-05 中國政府網

北京藥學會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中路2號小二樓2層

本網站瀏覽46620042次

Copyright 2012 北京藥學會( 本網站所有內容未經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轉載 ) All Rights Reservered

京ICP備14053558號-1 京公網安備11010502024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