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藥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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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升級治療、降級治療?

2014年01月17日

目前推薦的哮喘患者長期治療方案分為5級,見圖1

 

       
   
 

治療級別


1

2

3

4

5

哮喘教育、環境控制

按需使用短效β2受體激動劑

按需使用短效β2受體激動劑

控制性藥物

選用1

選用1

加用1種或以上

加用1種或2

低劑量的ICS

低劑量的ICSLABA

中高劑量的ICSLABA

口服最小劑量的糖皮質激素

白三烯調節劑

中高劑量的ICS

白三烯調節劑

IgE治療

 

低劑量的ICS加白三烯調節劑

緩釋茶堿

 

 

低劑量的ICS加緩釋茶堿

 

 

圖1 根據哮喘患者病情控制程度分級制定的治療方案

注:ICS—吸入性糖皮質激素;LABA—長效β2受體激動劑

從第2級到第5級的治療方案中都有不同的哮喘控制藥物可供選擇。而在每一級中都應按需使用緩解藥物,以迅速緩解哮喘癥狀。

(1) 對以往未經規范治療的初診哮喘患者可選擇第2級治療方案,

(2) 哮喘患者癥狀明顯,應直接選擇第3級治療方案。

升級治療:如果選用某一級治療方案后不能夠控制哮喘,則應將治療方案升級直至達到哮喘控制為止。當哮喘控制并維持至少3個月后,治療方案可考慮降級。

降級治療:

(1)單獨使用中至高劑量吸入激素的患者,可將吸入激素劑量減少50%;

(2)單獨使用低劑量吸入激素的患者,可改為每日1次用藥;

(3)聯合吸入激素和長效β2受體激動劑的患者,可將吸入激素劑量減少約50%,仍繼續使用長效β2受體激動劑聯合治療。當達到低劑量聯合治療時,可選擇改為每日1次聯合用藥或停用長效β2受體激動劑,單用吸入激素治療。

(4)若患者使用最低劑量控制藥物達到哮喘控制1年,并且哮喘癥狀不再發作,可考慮停用藥物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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