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藥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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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喘患者只要不喘了,是不是就可以停用治療哮喘的藥物了?

2014年01月17日

有些哮喘患者,在采取吸入性激素治療1 - 2周后,自覺喘憋癥狀明顯減輕,就自行將吸入性激素劑量減少,甚至停藥。還有的患者只在哮喘發作時才想起治療,而在緩解期不用任何藥物。這樣做都是不正確的。

實際上哮喘是一種氣道慢性炎癥性疾病,需要數月或數年的治療,才能控制病情。采用藥物治療后,癥狀雖然緩解了,但是氣道的炎癥并沒有得到控制。所以不能在用藥后感覺癥狀緩解就自行停藥,這樣做易導致哮喘反復發作,久而久之會對患者的肺功能造成嚴重損害,甚至會發展成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引起肺氣腫、肺心病的嚴重并發癥。另外在哮喘緩解期不能堅持規律用藥還會導致嚴重哮喘發作甚至死亡。所以我們要重視哮喘緩解期控制藥物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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