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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加強醫用氧監管工作

2010年04月01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加強醫用氧監管工作

2010年03月18日 發布

  為進一步加強醫用氧監管工作,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切實加強醫用分子篩制氧設備使用監管,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統一部署,著手對醫療機構集中供氧系統氧源的分子篩制氧設備進行專項檢查,對達不到器械標準的,要立即責令使用單位停止使用,并依法作出處理。要嚴把醫用分子篩制氧設備審批關,確保審批的產品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通知強調,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對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涉及工業氧(或壓縮氣體)冒充醫用氧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嚴肅查處。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明確任務,狠抓落實,確保醫用氧監管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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